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记者 张增艳)丽岛新材今天晚间因发行可转化公司债收到上交所宣布的执行函,要求就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以及效益测算等问题作出阐明。
6月初,丽岛新材发布可转化债发行计划,即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越3.00亿元,将出资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资料等新式铝材项目(二期)。为此,上交所要求丽岛新材阐明两期项目别离施行的考虑,在一期项目没有投产状况下施行二期项目的合理性,同一募投项目包括两种不同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电池箔(光箔)的职业竞赛格式及职业常规,阐明本次募投产品客户验证的流程和周期,是否存在无法经过客户认证的危险,相关危险是否充沛发表。
值得注意的是,丽岛新材的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由2020年11月延期至2022年12 月后,再次延期至2023年12月。上交所要求丽岛新材阐明项目延期的原因并完善相关信息发表;结合同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建造周期状况,阐明前次募投项目2017年至今仍未到达预订可运用状况的原因,项目建造是否存在严重不确认性。
别的,针对募投项目估计销量参数确认的根据、募投项目产品估计价格的根据及合理性等问题,上交所也要求丽岛新材同时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