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学生中午时段供餐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招标项目资产金额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获取,并于2023年08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3.招标内容:为保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学生中午时段供餐项目能够安全、及时、高效地供应,让学生中餐能得到优质的保证,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供餐公司为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学生供应中餐。
5.服务地点:昆明市新迎小区十二组团186幢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二小学校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 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及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2.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备完成校外供餐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23年1月9日实施的“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学校选择校外供餐单位需要注意的几点的函”及昆明市教育体育我局2023年1月31日实施的“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选择校外供餐单位需要注意的几点的函》的通知”要求供餐公司须为“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单位”。
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类似供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3财务要求: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3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类似供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6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服务管理人员数量及质量应满足学校师生需求,须拟派不少于1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或总监对食品安全做全面监管。拟派本项目的专业等级厨师、专职公共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均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拟派本项目配送人员和涉及供餐服务的所有人员须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所有拟派往本项目从业人员均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9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① 现场获取,携带资料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② 邮箱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元博网) 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